其一,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企,本应是落实法律法规的楷模和标杆,国企如此带头,其他企业可想而知。其二作为企业顶风而上,视法规为无物,背后还是深植在人们心中,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赤裸裸的歧视,让人看到这里面的人道精神荡然无存。
之所以谈到人道精神,其实是指社会对弱势群体,应给予他们正常人的尊严和待遇,而不是抱着同情和怜悯。因为,只要你给他们正常的社会待遇,他们完全不会成为社会的负担,成为一个个家庭的负担。
对乙肝的就业歧视,本质是在制造弱势群体
剥夺公民的就业、劳动的基本人权。再者,抛开乙肝的危害和传染途径不谈,中国乙肝病毒携带者1.2亿的群体,十分之一强的人群,你隔离得了吗?这些群体,他们之所以感染上乙肝病毒,大部分难道不是当年医疗系统缺乏对公众保护,传播感染的血液和血液制品造成的吗?
社会的问题,不应该由个人来承担。国家三部委,响应民意呼声,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和患者正名,并且制止企业和学校检测乙肝,当然值得肯定。然而,一个很奇怪的现状,民间对乙肝的传染途径的“歪理”盛行的同时,我却很难从公共媒体得到正确的乙肝知识。与此相反,各电视频道和报纸医疗版块,却充斥着耸人听闻的乙肝危害,能治疗乙肝的虚假宣传,以利用人们的恐惧来获取利润。
民间非科学常识的传播,公共媒体的缺位,无良医疗机构的夸大其词,给社会对乙肝的恐惧添砖家瓦,非理性的“乙肝歧视大厦”就此筑成,消除岂非一日之功。
继续追问,其实歧视源于恐惧,恐惧来源于无知。
- 上一篇:请远离致癌物品!
- 下一篇:肝癌放疗后如何调理身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