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家庭过期药品何去何从
目前,全国2100余家“永不过期”药店主要集中在城市,庞云介绍说,虽然“永不过期”药店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绝大部分来自城市家庭,但事实上大量农村家庭也都长期存放药品,数量很大的失效药、过期药给农村家庭的用药安全和自然环境带来极大隐患,农村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亟需得到高度重视。宋林青认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免费更换)机制”举行药品回收活动时需要通过各种媒体广而告之,尤其是要加大在农村的宣传力度,使农村家庭认识到过期药品的危害,以完善药品回收网络。
据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但对家庭过期药品的处置,在法律法规上还没有明确规定。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过期药品回收机制,使过期药品的专门回收无章可循,虽然有的企业建立了回收站,但也只是企业行为。
这位负责人说,对于城乡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要建立长效机制,应尽快为过期药品回收立法,通过法律法规规范过期药品的回收及处理。同时,应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使更多的药店、药厂和药品监督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过期药品回收难的问题。
- 上一篇:服用过期药 小心酿成悲剧
- 下一篇:眼药水保存不当 滋生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