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妇产科疾病/孕期/妊娠心脏病
妊娠期心脏病的症状

   妊娠合并心脏病通常都是孕妇在原有心脏病的基础上,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监测和治疗。一旦合并了妊娠以后。在妊娠的特殊阶段,心功能产生了心衰,导致严重的心衰症状,比如胸闷,气急,夜间憋醒。心慌,气短,心率加快,不能平卧,甚至有大量的泡沫痰。或轻微活动后有胸闷,气急,心剂,或者与睡眠中憋气,胸闷而憋醒,甚至坐起来,坐在窗口呼吸新鲜空气,或者于休息时心率超过110次/分钟。还包括一些肺水肿,肾脏衰竭,没有尿等。一般出现这些并发症及时到医院应用抗生素进行处理,但是一定要适当的控制住量。而且一定要足量,足够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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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心脏病早期心力衰竭症状

妊娠期心脏病的治疗

   如果在妊娠期出现心脏病,治疗方法需要根据孕妇的身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在三个月内完成。如果需要继续妊娠,要加强孕期监测,预防心力衰竭,注意限制体力活动,消除损害心功能的因素。如果需要输血,应该多次小量。还要根据心功能的状态,选择合适的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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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心脏病很危险吗

   妊娠、分娩、及产褥期均可使心脏病患者的心脏负担加重而诱发心力衰竭,是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孕产妇死亡的第二位,为非直接产科死因的第一位。对于无心衰史、心力衰竭不重,无其它并发症的孕妇,可以正常妊娠,但妊娠期需要严密观察病人变化。对于有心衰史、心衰较严重,有肺动脉高压、右向左分流、严重心律失常、风湿热活动期、心脏病并发细菌性心内膜炎、心肌炎遗留有严重心律不齐、围生期心肌病遗留心脏扩大等情况的,是不能妊娠的。但是如果原有心脏病得到很好的治疗后,心功能好转,也可以接受妊娠。所以对于有心脏病的患者,最好医院就诊,决定是否可以妊娠、何时妊娠。对于妊娠合并心脏病的,一定要引起重视,规范产检,加强孕期监护,防止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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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心脏病的护理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护理需要降低心脏负荷,防止心衰的发生。怀孕期间需要加强孕期保健,定期产前检查也要接受心血管内科和产科高危门诊的共同监护了解心脏功能及胎儿情况,具体指导患者的饮食、生活规律、配合执行医嘱。怀孕期间要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平时孕妇的精神状态要保持良好,避免不良的精神刺激,精神上给予支持,增加孕妇的安全感。临产及分娩是心脏承受负担最重时期,因此更应加强观察,细心照顾,尽最大限度地维持心脏负担与心功能间的平衡,有条件作心电监护,不断评估孕妇心功能状态,以促进心脏的最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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