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艾滋女”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据报道,一个名叫“闫德利”的女子以“艾滋女”身份发表博文《我的忏悔》,称自己被检查出艾滋病,为自己的滥交而后悔。
事件回放
上述博文之后,闫德利又陆续发表博文讲述自己被继父强暴、去北京当小姐的悲惨经历,并曝出279个“嫖客”的电话号码。为证明博文的真实性,“她”毫不避讳地贴出艳照和全家福。一时间,“闫德利”的博文和照片引发网站的狂热转载,“艾滋女”成为网友漫骂的焦点。
10月16日,华东一家报纸联系上“闫德利”,在一个多小时的线上交谈中,“闫德利”道出“炒作是为寻找未婚夫”的想法。此文成为各大媒体争相转载的“猛料”。然而,次日前往闫德利老家河北容城县贾光乡采访的报纸爆料说,身在北京的闫德利接受电话采访称自己并没有发布博客,此前也从未接受过媒体采访。后经证实,博文的发布者、最初接受报纸在线采访的人,并非闫德利本人,而是一个假冒“闫德利”之名对其进行恶意中伤的人。这个消息一传出,公众舆论发生逆转,纷纷声援闫德利。与此同时,针对媒体、网友的质疑和拷问也纷至沓来:互联网上的谣言何以屡禁不止?闫德利的不雅照何以在网络上大肆流传?越来越多的传统媒体记者涌向容城寻求真相。
18日,闫德利回到老家向乡派出所报案,当日的HIV抗体检测证实她并未患艾滋病。此时,容城警方也展开调查。在官方的安排下,闫德利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怀疑诽谤者系前男友杨某。容城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立案,在京抓获杨某,以诽谤罪将其刑拘。杨某承认,假冒“闫德利”的行为是为了报复闫德利跟他分手,要把她搞臭,让她无法嫁人。至此,“艾滋女”事件终于真相大白。
轰动一时的“艾滋女”事件说明了什么?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从新闻传播角度看,“艾滋女”事件折射出各种媒体的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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