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肝损害的危害
妊娠合并肝损害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包括对母体以及胎儿危害,可以是一般的肝损伤,但是一些重度的肝损伤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危害性。
妊娠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时期,也是肝损害的高发时期,一些病毒感染、饮食或者药物,都可能会造成妊娠期的肝损害。所以在妊娠期要注意做好定期的查体,包括肝功能的检查,发现该损害以后,要及时的明确具体的原因。
肝损害如果比较严重,可能会对胎儿和母体产生一定的危险性,包括造成胎儿生长发育异常,甚至一些重型的肝损害危及到母体和胎儿的生命。在一些疾病当中,尤其是病毒性肝炎还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可能会导致母婴垂直传播,引起胎儿的感染,产生更为长远的危害性。
乙肝小二阳是有可能传染的,也有可能传染比较强,或者传染性比较弱。所谓的小二阳指的是乙肝五项当中的表面抗原阳性,核心抗体阳性和传染性的强弱没有直接的关系。
肝硬化是临床常见肝脏疾病的中间状态。长期慢性的肝炎反复的肝脏损伤会逐渐的进展为肝硬化。临床将肝硬化分为代偿期的肝硬化以及失代偿期的肝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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