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围生期心肌病的诊断标准
围产期心肌病的诊断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围产期心肌病是在妊娠晚期以及产后6个月内出现的心脏病,主要表现为左心室的增大以及心房的增大,会出现相应的心电图及心脏彩超的变化。少数围产期心肌病的患者会伴随有相应脏器的血栓,以及端坐呼吸,心悸、咳嗽等相关的症状出现。
对于围产期心肌病主要是需要控制心律失常以及血栓的情况,避免导致孕产妇的死亡,必要时需要通过终止妊娠的方式减轻心脏负担,挽救孕妇的生命。在场后还要进行必要的复查,了解其恢复情况。
围产期心肌病的治疗主要是要预防心衰及血栓的治疗。如果出现血栓的症状,需要及时的使用抗凝药物,避免血栓加重以及栓子的脱落。
妊娠期心脏病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妊娠之前就存在的心脏病,以风湿性以及先天性的心脏病居多,二尖瓣脱垂和肥厚型心脏病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