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凝药停药原则

2021-01-25 14:25播放 : 6496 手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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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凝药停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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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凝药物应用过量,容易引起自发性的出血。一旦发生,需要停用肝素,注射带有阳电荷的鱼精蛋白,每一毫克鱼精蛋白可中和100单位的肝素。

  部分病人应用肝素2~14天期间可出现血小板的缺乏,与肝素引起的血小板聚集作用有关。肝素不通过胎盘屏障,但妊娠妇女应用可引起早产,以及胎儿的死亡。连续应用肝素3~6个月,可引起骨质疏松,产生自发性的骨折。肝素也可引起皮疹,药热等过敏的反应。肝、肾功能不全,有出血倾向,只要发现溃疡,严重的高血压的患者,孕妇都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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