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

   晚婚

  在法定婚龄的基础上,适当推迟实际结婚年龄。法定婚龄是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的结婚年龄的界限,并不是必须结婚的年龄界限。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迟于法定婚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三年及以上结婚者(女23周岁,男25周岁),即为晚婚。现行规定是根据中国的婚姻习惯和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的要求确定的。

  晚婚的年龄规定

  法定婚龄以上三年结婚的是晚婚,即男方25岁,女方23岁即是晚婚。

  晚婚的定义: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为晚婚,但前提是男女双方都必须为初婚。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或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晚婚假天数按地方性行政法规规定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晚婚假相关

  法律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 7天假期的奖励。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晚育产假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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