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片类药物是目前发现镇痛作用最强的药物,并且没有“天花板”效应(当药物剂量超过常用剂量时可导致不良反应增加,但治疗作用并不增加),镇痛作用随剂量的增加而增强,因此并不存在所谓最大或最佳剂量。
人类对于癌症的恐惧,不单单源于这种疾病会吞噬我们的生命,事实上,很大程度是害怕癌症带来的慢性的、巨大的身心痛苦,而疼痛正是折磨广大患者的主要罪魁之一。值得欣慰的是,1998年国家药监局印发160号文件指出:“癌症病人使用吗啡不受吗啡极量限制”,阿片类药物的使用给病痛的患者带来了福音。
癌症疼痛是指癌症、癌症相关性病变及抗癌治疗所致的疼痛。癌症疼痛常为慢性疼痛。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60%-80%,其中1/3为重度疼痛。癌症疼痛患者可能生存数月或数年,如果得不到恰当的止痛治疗,会对患者及家属的生活质量造成极严重的影响。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了《癌症三阶梯止痛方案》,即非甾类抗炎镇痛药、弱阿片类及强阿片类药三个阶梯,它们的代表药物是阿司匹林、可待因和吗啡,临床上根据疼痛轻、中、重的程度逐步按阶梯选择止痛药物。
阿片类药物是目前发现镇痛作用最强的药物,并且没有“天花板”效应(当药物剂量超过常用剂量时可导致不良反应增加,但治疗作用并不增加),镇痛作用随剂量的增加而增强,因此并不存在所谓最大或最佳剂量。对个体患者而言,最佳剂量由镇痛作用与可耐受不良反应之间的平衡决定。WHO特别推荐吗啡作为缓解重度疼痛的代表药物,甚至提出以吗啡的消耗量作为评价《癌症三阶梯止痛方案》贯彻力度的一项重要指标。从上世纪90年代,发达国家已广泛使用吗啡,其人均年消耗量达10mg以上。而在我国可待因和哌替啶(杜冷丁)是我国最常用的麻醉药品,吗啡却未能得到广泛使用。经统计我国吗啡人均消耗量至2002年才升到0.195mg/人,与发达国家存在多么大的差距!
那么,为什么人们不愿意接受镇痛效果较好的吗啡呢?让我们来谈谈癌症应用止痛药都存在哪些误区吧。
误区一:使用哌替啶是安全有效的镇痛药
事实上,WHO已将哌替啶列为癌痛治疗不推荐用药,其镇痛作用仅为吗啡1/10;且其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半衰期长,可导致神经毒性和肾毒性;另外哌替啶口服利用率差,多采用肌注给药,不利于慢性癌痛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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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下淤血不可除外。注意休息,减少活动,可予口服复方芦丁片改善血管通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