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认为,本病多属情志不畅,肝气郁结,久郁化火,复感毒邪而致,故治疗应以行气活血祛瘀为主。下面的食物是不宜吃的,患者及其家属需多加注意。
忌食辛辣温热食物
酒、烟、生姜、辣椒、羊肉、牛肉及煎炸食物等辛辣温热之品,食后易助火生热。中医认为,本病为湿热火毒蕴结肌肤所生,故该病患者应忌食上述辛辣致热食品。
慎食肥甘油腻之品
肥肉、饴糖、牛奶及甘甜等食物,多具滋腻、肥甘壅塞之性,易使本病之湿热毒邪内蕴不达,病情缠绵不愈。
慎食酸涩收敛之品
酸涩收敛之品有豌豆、芡实、石榴、芋头、菠菜等。
中医认为,本病多属情志不畅,肝气郁结,久郁化火,复感毒邪而致,故治疗应以行气活血祛瘀为主。而上述酸涩收敛之品,易使气血不通,邪毒不去,疼痛加剧。
(责任编辑:零度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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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下淤血不可除外。注意休息,减少活动,可予口服复方芦丁片改善血管通透性。